近日,萨迦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出具调解书案件,并依法向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圆满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达某与被告巴某以夫妻感情淡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办案法官接收材料后,及时了解案情基本情况,并以“三步走”方式处理了该纠纷,①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出具调解书”调解纠纷模式的便捷性和法律效力,②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当事人所在地村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由“坐诊”法官进行指导,在“坐诊”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③最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本院提出出具调解书的申请,在法官审查后,依法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
本院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成本,完成了从委派到出具调解书全过程,即方便了当事人,又减轻了群众诉讼成本,同时极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本院继续深化推进多元解纷工作,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强化诉源治理,为有效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法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