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依法发放司法救助之“金”
最大限度解群众之“困”
作者:次旦卓玛  发布时间:2024-01-07 16:32:47 打印 字号: | |

彰显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及时落实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扶助。近日,萨迦县人民法院对涉及劳务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符合救助条件的16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7.8万余元

    发放此次司法救助金,萨迦法院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经过严格把关,综合评估,认真审查,实地调查等程序,依法发放救助资金,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使最困难当事人得到及时的救助。

审判实践中,法院虽穷尽了一切措施,仍存在被执行人难找或者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客观因素,致使部分执行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下一步,继续加大对失信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让“赖”人主动出来履行义务;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用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李冠军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

西藏法院网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