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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遇难关 高效调解促履行
作者:次旦卓玛  发布时间:2024-03-30 20:19:26 打印 字号: | |

,萨迦县人民法院法官充分发扬枫桥经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成功调解一起车辆过户纠纷案件解开了双方心中的疙瘩,原被告当场办理完车辆的过户手续,案件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画上了圆满句号。

案件回放:2021年2月28日旦某与顿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旦某将一辆东风牌车辆以价格为41000元出售给顿某,合同签订当天顿向旦一次性支付购车款41000元,但该车辆所有权在旦某弟弟桑某名下,导致车辆迟迟未能过户到顿某名下。

办理过程:承办法官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全面了解整件事情的经过,发现桑某在2023年1月12日一起执行案件,执行局对涉案车辆已经采取查封措施法官多次电话教育到旦某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合同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旦某自愿替桑某履行执行案件全部案款,并同办案法官和原告顿某一起到日喀则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涉案车辆有抵押,首先要还清尾款27650元后才能过户办案法官积极联系桑某,并对旦某和桑某进行法律释明教育,在教育引导下旦某自愿替桑某还清了尾款27650并成功完成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此案件最终,顿某申请撤回起诉结案

法官提醒:为了避免交易风险,二手车辆买卖双方除车辆交付外,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就车辆风险转移等事项做好约定,避免产生争议纠纷。若未签订书面协议,应及时收集双方确定过户事宜或者卖方督促买方过户的相关证据,该证据可证明卖方已联系买方办理车辆过户等事宜。买卖车辆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对双方都将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来源:院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李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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