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萨迦县人民法院法官充分发扬枫桥经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成功调解一起车辆过户纠纷案件,解开了双方心中的疙瘩,原被告当场办理完车辆的过户手续,案件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画上了圆满句号。
案件回放:2021年2月28日旦某与顿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旦某将一辆东风牌车辆以价格为41000元出售给顿某,合同签订当天顿某向旦某一次性支付购车款41000元,但该车辆所有权在旦某弟弟桑某的名下,导致车辆迟迟未能过户到顿某名下。
办理过程:承办法官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全面了解整件事情的经过,发现桑某在本院2023年1月12日有一起执行案件,执行局对涉案车辆已经采取查封措施。经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教育,并到旦某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合同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说服教育下,旦某自愿替桑某履行执行案件全部案款,并同办案法官和原告顿某一起到日喀则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涉案车辆有抵押,首先要还清尾款27650元后才能过户,办案法官积极联系桑某,并对旦某和桑某进行法律释明教育,在教育引导下旦某自愿替桑某还清了尾款27650元,并成功完成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此案件最终,以顿某申请撤回起诉结案。
法官提醒:为了避免交易风险,二手车辆买卖双方除车辆交付外,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就车辆风险转移等事项做好约定,避免产生争议纠纷。若未签订书面协议,应及时收集双方确定过户事宜或者卖方督促买方过户的相关证据,该证据可证明卖方已联系买方办理车辆过户等事宜。买卖车辆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对双方都将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