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近日,萨迦县人民法院联合派出所民警、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入户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2008年,原告琼某与被告普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原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普某经常以外出务工为由长期在外,且与其他女性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18年,普某用家庭《农牧户贷款证》贷款购买了一辆装载机,并将该装载机所得收入用于个人花销,极少用于家庭开支。此外,因普某长期在外,对其年迈母亲及子女未尽赡养、抚养义务。现琼某诉至本院请求与普某离婚,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亲情关系及案件特殊情况,本着化解矛盾,打开心结,弥合亲情的办案原则,采取到家门口化解方式,邀请派出所民警、人民调解员,村两委领导,从亲情情理角度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感之于心,最终在多方合力下,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