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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萨迦县人民法院
公告
作者:尼玛次仁  发布时间:2024-06-07 20:37:36 打印 字号: | |

西藏自治区萨迦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李文国:

本院受理原告吾金多杰诉被告李文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萨迦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藏自治区萨迎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7

 
来源:院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李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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