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萨迦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蒋鑫伟:
本院受理原告日喀则市西钰钢结构有限公司诉被告蒋鑫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领的工人工资3357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及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萨迦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藏自治区萨迦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